全县各巡游出租汽车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:
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,提升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和行业文明形象,保障广大乘客合法权益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、诚信的出行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对全县出租车、网约车驾驶员依法依规、文明规范经营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严格依法经营,确保资质有效
1.自觉做到持证上岗、亮证经营,从业资格证件、车辆营运证件齐全有效,严禁无证营运、证件过期、人证不符、私车营运。开展网约车运营活动必须依法同时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等证件。
2.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,不得出租、出借、转让、伪造、变造相关营运证件。
3.严禁参与非法营运,不得为“黑车”提供客源、信息、揽客等帮助。严禁利用营运车辆从事涉黄、涉赌、涉毒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。
4.自觉接受交通运输执法等部门监督检查,积极配合执法,不得阻挠、妨碍公务。
二、务必规范运营,恪守服务标准
1.巡游出租汽车必须按规定使用计价器,据实计价、依规收费,主动出具合法票据,坚决杜绝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、故意绕道、强行拼客、乱加价、乱收费等行为。
2.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必须在平台订单范围内提供服务,不得巡游揽客,不得恶意加价、线下交易、无故取消订单。
3.在车站、医院、商圈、景区等重点区域,自觉服从现场管理,有序排队、文明待客,严禁喊客、拉客、纠缠乘客、占道候客、扰乱营运秩序。
4.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,运营标识、顶灯、监控、定位、应急报警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,不得擅自拆卸、遮挡、损坏营运设备。
三、坚持文明服务,树立良好形象
1.遵守交通规则,安全文明驾驶,不超速、不闯红灯、不疲劳驾驶、不酒后驾驶,行车中不接打手持电话、不车窗抛物、不在车内吸烟。
2.使用文明用语,态度热情友善,尊重乘客,耐心解答咨询,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。
3.妥善保管乘客遗失物品,及时主动归还或上交所属公司及管理部门,不得侵占挪用。
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,我局将依法予以警告、罚款、暂扣或吊销从业资格证等处罚;情节严重的,纳入行业失信名单,实施联合惩戒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全县出租车、网约车驾驶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、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,自觉规范经营行为,共同维护定南县客运市场秩序,擦亮城市文明窗口。
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为保障您的出行安全,请选择正规合法的车辆乘坐,如遇出租车不打表、网约车线下收费等行为,请收集好支付证明、订单截图等相关证据,及时拨打0797-4280076进行投诉举报。
定南县交通运输局
2026年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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