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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南县选举委员会公告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年07月11日 15:24:24

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,按照县委部署安排,定南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2026年8月同步进行换届选举,现就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民登记条件

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(即公历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可以登记为选民。

二、选民登记方法

(一)没有工作单位的农村村民、城镇居民,在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;

(二)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,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;

(三)流动人口原则上回原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。如果不能回原工作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选民,在取得原工作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,可以在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选区登记;

(四)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,经监护人同意或者医疗部门证明、选举委员会确认,不列入选民名单;患间歇性精神病的选民,列入选民名单,但选举时发病的,不行使选举权利;患传染病必须隔离的选民,由选区委托专业医务人员负责进行选民登记;

(五)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,正受拘留处罚的,被羁押正在受侦查、起诉、审判而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,分别由执行机关进行选民登记;被假释、缓刑、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、监外执行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,在居住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;

(六)港澳台同胞和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换届选举期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,可以在原籍地或者原居住地参加选民登记;如果是来县内投资或工作的,也可以在现工作地参加选民登记。

三、选民名单公布

选民登记结束后,由选举委员会于7月24日在选区或者选民小组公布选民名单,发给选民证,同时,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。请全县广大选民及时到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,选民名单公布后认真阅看,如发现有错登、重登、漏登或者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,及时向当地选举机构反映。

定南县选举委员会

2026年7月10日